2010年3月2日星期二

从我的博客搬来的~属于大家的回忆

16/12/2009
晒一晒太阳天气晴朗 噢沙滩 温暖阳光不会缺氧


到了那天到了晴朗的邦咯岛,口中的第一首歌就是这首太阳雨,也在这三天的旅程中常常哼着这首歌,不过还是这两句啦,因为我也只会这两句。哈哈

第一天

抵达邦咯岛第一天,吃了午餐就迫不急待投入大海的怀抱--出海去了(第一个第一次)。坐上那游艇的最前方,游艇在海上飞驰着,好像随时会把我抛到海上,感觉像是坐上云霄飞车般,海风吻着我的脸,爽!那地平线,像伸手可及。套一句老话--天连水,水连天。

到了一个清澈的海域,没想到邦咯还有这种地方。驾船的uncle就下水捉海参和海胆给我们看。本来是个不错的学习经验,可是却吓得丽甯哭了。uncle把海参丢上船,没错,是用丢的。这还不用紧,当我勇敢地用手指戳那条海参,它竟然把内脏全都吐出来(上课时间:这是海参的自卫方式)

有一条还口吐白沫。uncle说白沫是绝佳的美容圣品,所以就捉着那海参要把那恶心的白沫弄到我身上,尽管我已经大声尖叫。丽甯就是因为这样而吓到哭。哈哈。

然后,我们就到了浮潜的海域,(第二个第一次)还蛮多可爱的鱼。但,我只能说,浮潜不适合运动白痴的我。我的浮潜眼镜一直进水,加上救生衣没弄紧,在海上浮下浮下使得我很想吐,应该是说,我吐了。你有试过船一边飞驰一边吐吗?

"早知道就不吃午餐了,浪费钱。”

到了海滩,我躺在洁白的沙滩休息,好像拍mv哦。不过,有狗!待没那么昏只后,就坐上香蕉船。(我的第三个第一次)一直追问丽萍,要放手啊?不放会怎样?哈哈


晚上,大家就不懂做么全到我们房间,可能是我们房间只有三个人睡吧。我们的床不挤的程度到连被子都不够大。在讲spiderman和batman之间的pk前,我要讲一件趣事--我上厕所时,佩仪冲了进来,然后这事就成了话题(我有关门!!)还有,因为我忘了带牙刷,就用了rm3.20买了支牙刷,这一定要提的--我的钻石牙刷!!

过后,佩仪和ong哥哥(不是我要酱叫,是ong擅自在我电话的名字改的,我本来放姐姐的)就一直辩论batman和spiderman谁比较厉害。ong哥哥还模仿spiderman,很像,果真是失败的man。

最后,身为评判的我下的结论是:harry potter 比较厉害。

17/12/2009
第二天的一早,身为烂赌婆的我当然要聚集朋友们赌下啦。就是因为赌,ong成了我一天的主人--可怜的我。(第四个第一次)我接到的第一份命令就是帮大家收衣服和折衣服。55不过还好啦,他也很有义气很辛苦地(是给某人逼的吧?)载不会骑自行车的我到处走。(第五个)如果是帅哥载我的话,是很浪漫的。真实的状况是,骑的人和载的人都很辛苦。那辆"老牙"的自行车很难骑,更别说载人了,所以我要借此机会对ong主人致上万二分的谢意。(thank you,ong!!!my lord)而我可怜的屁股可是痛到,手又酸脚又酸。



今天重戏头的是,ong主人有胸部啦!!惨了!那些照片还在他那里,他会不会毁尸灭迹?那时,我们就硬硬地把抬到海滩上把他埋起来,还为他做了一双不小的胸部,哈哈。主人,我不是有心想陷害你的,我只是有意而已。哈哈。你应该懂得少数服从多数吧?

在泳池时,有人要和我合照哦!是帅哥哦!不过是要我和他朋友拍照啦。本来还以为要我帮他们拍照。(你们就给我讲下啦,毕竟我是第一次给帅哥搭讪咯,原谅我下。)回想起来,我的表情很丑,因为一直给朋友“鱼”。叫那个小炜帮下我,他不帮哦。然后我们就聊了下啦,他们来自马六甲。重点是,当我冲了凉独自下楼找丽萍她们打算看报纸时,电梯门一打开,竟然遇回那位帅哥,我等电梯时还哼着“晒一晒太阳......"本来还想着会不会遇回他。当时,电梯里只有我和他以及他的一个朋友。我记得我还说我要打电话,因为很危险。他还真的把电话掏出来给我,早知道我就拿了那架电话然后跑走,酱我不是多一架电话?

晚上唱完k后,虽然本来没看流星雨(她们说要等到三点),可是我们竟然看到蓝眼泪!!(第n个第一次)--在黑暗中发出眩目神秘的蓝色光,很是美丽,像是蓝色的星星在我们手上。虽然,蓝色的沙子只是短暂地发出光芒,但是却让我毕生难忘。我们还打算买六合彩看看会不会中呢。

今天虽然很可怜地做了人家阿四,可是第一次给人搭讪又第一次看见蓝眼泪,算很幸运的吧?马六甲的那位帅哥,有玩非死不可吗?(facebook)哈哈。在岛上的三天,可是很想上网的哦,但是却不敢向安娣儿子借电脑。

p。s
照片请到面子书上看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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